闽台婚俗
在我国,茶与婚姻有着密切联系,早在明朝时就有 “ 订亲茶 ” 的记载。 清代人福格在《听雨丛谈》卷八中说: “ 今婚礼行聘,以茶叶为币,清汉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 ” 与茶有关的婚俗,最有趣的当推闽南和台湾。
闽台婚姻礼仪总称为 “ 三茶天(出自《大观茶论·天时》的词语)礼 ” 。 “ 三茶 ” 即订婚时的 “ 下茶(中国古代婚俗) ” ,结婚时的 “ 定茶 ” ,同房合欢见面时的 “ 合茶 ” 。
在旧社会,男方随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亲、相亲,女方的父母就习惯叫待字闺中的女儿端茶待客,茶杯斟满后,依辈份次序分送到男方亲客手中,由此拉开了 “ 相亲 ” 的序幕。男方家人乘机审察姑娘的相貌、言行、举止,姑娘也暗将未来夫君打量一番,当男到女家 “ 送定 ” (定亲)时,由待嫁女端甜茶(闽台民间叫 “ 金枣茶 ” ),请男方来客品尝。喝完甜茶,男方来客就用红纸包双数钱币回礼,这一礼物叫 “ 压茶瓶 ” 。到了娶亲这一天,男方的迎娶队伍未到女家,女家就要请吃 “ 鸡蛋茶 ” (甜茶内置一个脱壳煮糖的鸡蛋)。
男方婚宴后,新郎、新娘在媒婆或家人的陪伴下,捧上放有蜜饯、甜冬瓜条等 “ 茶配(喝茶时佐以食用的小吃如糖果、糕点、凉果、蜜饯等的总称) ” 的茶盘,敬请来客,此礼叫 “ 吃新娘茶 ” 。来客吃完 “ 新娘茶 ” 要包红包置于茶杯为回礼。结婚成亲的第二天,新婚夫妇合捧 “ 金枣茶 ” (每一小杯加两粒蜜金枣),跪献长辈,这就是闽南、台湾民间著名的 “ 拜茶 ” ,也是茶礼在婚事中的gc。倘若远离故乡的亲属长辈不能前往参加婚礼,新郎家就用红纸包茶叶,连同金枣一并寄上。
在闽南、台湾,茶树是缔结同心、至死不移的象征。据郎英的《七修类稿》和陈跃文的《天中记》载: “ 凡种茶树必下子,移植则不复生,故旧聘妇必以茶为礼,义固有所取也。 ”
回族定茶习惯
回族群众认为结婚是“逊奈”(圣行),是“瓦直卜”(当然),所以无论是教主、阿訇,还是一般群众,出幼后,都要找对象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 回族青年找对象的首要条件是,双方必须都是穆斯林。但是,非穆斯林的男子或女子皈依伊斯兰教,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也是允许的。这种回汉通婚的情况,在历史上早就有过。远在唐代初期,回族的先民只身来中国经商,与汉族女通婚,且长期定居,繁衍后代。至今在民间还流传着“回爹汉妈”的说法。现在回汉通婚,主要是回男娶汉女,回女嫁汉男则是极个别的。而这种回汉通婚的现象多在城市,很少履行加入伊斯兰教的仪式,只是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罢了。
回族聚居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临夏和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的回民婚姻是在本人愿意的情况下,由父母做主,媒妁之言确定的。有的是男女双方互不认识,由媒人作介绍,向男、女方分别介绍其对象的相貌、性格、手艺和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文化程度等,双方都认为基本条件差不多时,由媒人安排见面机会,一般是男方到女方家或去别人家。见面后,由双方父母问其子女是否同意。过去回族女子怕羞,不敢在父母面前说婚姻大事,不敢张口说同意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观表情,如果低头微笑,就说明同意,如沉脸、哭泣或发脾气,则说明不同意,就不强迫。但也有不少由父母包办的婚姻。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有些青年男女,自己早已认识、恋爱、彼此了解,互有爱慕之心,但还要请媒人给双方家庭说明情况,走个过场,否则会受到非议。
不管是自由恋爱的,还是经人介绍的,只要双方表示同意,则要尽快准备“定茶”。
“定茶”,有些地方的回族群众也叫“说色俩目”。“定茶”一般要选择在主麻日。男方家要准备回族群众喜欢喝的花茶、绿茶、沱茶等各种高中档茶叶,还要准备一些红糖、白糖、元肉、核桃仁、葡萄干、红枣、花生米等等。然后分别包成一斤重的小包。每个小包上还放一条红纸,表示喜庆的事。另外,还给女方购买二至三套衣服,由男方父母和未婚夫一起送去。女方以糖茶宴席热情款待。吃完宴席,双方当着众亲戚朋友的面,互道“色俩目”,表示这门婚姻大事已经定下和许诺,今后一般不再变更和许配他人。(《回族风情》)
定茶起源
前述鄂西南土家族婚俗,在“过礼”之后的“陪十兄弟”、 “陪十姊妹”,即属于此。当岳家盛情款待未来的“东床佳婿”时,未来的新娘此时一般是不与未来的夫婿相见的,她很可能在寨子里另外的地方“陪十姊妹”呢。清代鄂西土家族有名诗人彭秋潭在所撰一组“竹枝词”中,对本民族此种古老而奇特的婚俗作了纪实性的描绘。其中第二十首“竹枝词”,诗人自注云:“其嫁女上头日,择女儿九人,与女共十人为一席,谓之陪十姊妹。……女亦以次酬之曰‘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其词有曰:‘长大成人要别离,别娘一去几时归;别娘纵有归来日,能得归来住几时?妹妹去,哥也伤心嫂伤心。门前一道清江水,妹来看娘莫伯深。四川下来十八滩,滩滩望见峨眉山,峨眉山上般般有,只少芍药对牡丹。”在这里,诗人一方面记载了“陪十姊妹”习俗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借助于即将出嫁的女儿讴唱“十姊妹歌”转录了当地流行的一百民歌,抒发出嫁女“恋亲恩,伤别离”之情,十分曼迥哀伤,催人泪下、断肠。仔细品味这首不知传承了多少世纪的古老巴歌(巴地民歌),尤其是歌的结尾之处,不如人意的封建包办婚姻正是出嫁女无限哀伤的根源之所在。因而,尽管父母为自己的婚事已经“定茶”,虽然“出阁”的日期(婚期)也没有到,但一想到远离双亲和不幸未来,出嫁女在“陪十姊妹”时怎能不“曼声”低迥、倾泻积郁呢?!正如诗人在写了上述注释的这首“竹枝词”的正文那样:
十姊妹歌歌太悲,
别娘顿足泪沾衣。
宁山地近巫山峡,
犹似巴娘唱竹枝。
封建时代贫苦女儿的“吃茶”、 “定茶”,并不是其一生幸福生活的肇始,而往往是“从夫”、“从子”的封建伦理道德象大山一般压在身上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