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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茶钱

它是什么?剩茶钱是唐代茶税。
内容概述:

剩茶钱,唐、五代唐朝对茶叶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税其一,由盐铁转运使主管茶务。唐末,茶法日密,严厉惩治私卖和漏税私茶。唐宣宗时期更予每斤茶增税五钱,谓之“剩茶钱”。

【释义】唐代茶税(税务局茶叶税收)之一。咸通六年(865)始开征的一种茶叶附加税。
【历史背景】穆宗(821~824年在位)时,盐铁使王播将天下茶(中国古代婚俗)加斤至二十两,后江淮茶又用大模,增至斤五十两,成为对茶农的无偿掠夺。于惊任诸道盐铁使后,提出斤两复旧,唯每斤茶增纳茶税钱五文,称为剩茶钱(唐代茶税)。这一方案,使唐王朝在大中年间(847~859)茶税增倍,较贞元(785-805)时又有增长,但也限制了大模制茶的不断升级,茶农尽管增加了税额,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增重”的掠夺。
【出处】《新唐书·食货志四》:“江淮茶为大模,一斤至五十两。诸道盐铁使于惊每斤增加税钱五(文),谓之剩茶钱,自是(茶)斤两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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