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山翠眉茶文化
因此,广义的茶文化应该由上述四个层次组成。但是第一层次(物态文化)中早已形成一门完整、系统的科学——茶叶科学(中国茶叶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简称茶学。第二层次(制度文化)属于经济史学科研究范畴,而且也是成绩显著,硕果累累。所以作为新兴的学科,茶文化学应该将研究重点放在过去比较薄弱的第三、第四两个层次,也就是狭义的茶文化。如此看来,我们要研究的狭义茶文化是属于平常所谓的“精神文明”范畴,但是它又不是完全脱离“物质文明”的文化,而是结合在一起的。不管是茶道也好,茶艺也好,茶礼也好,茶俗也好,都是在茶叶应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离开,也就不存在什么茶文化了。
行为文化
人们在茶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约定俗成的行为模式,通是以茶礼、茶俗以及茶艺等形式表现出来。如宋代诗人杜来“寒夜客来茶当酒”的名句,说明客来敬茶是中国的传统礼节;千里寄茶表示对亲人的怀念;民间旧时行聘以茶为礼,称“茶礼”,送“茶礼”叫“下茶”,古时谚语曰“一女不吃两家茶”,即女家受了“茶礼”便不再接受别家聘礼;还有以茶敬佛,以茶祭祀等等。至于各地、各民族的饮茶习俗(2003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更是异彩纷呈,饮茶习俗更是异彩纷呈,各种饮茶方法和茶艺程式也如百花齐放,美不胜收。
心态文化
人们在应用茶叶的过程中所孕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如人们在品饮茶汤时所追求的审美情趣,在茶艺操作过程中所追求的意境和韵味,以及由此生发的丰富联想;反映茶叶生产、茶区生活、饮茶情趣的文艺作品;将饮茶与人生处世哲学相结合,上升至哲理高度,形成所谓茶德、茶道等等。这是茶文化的最高层次,也是茶文化的核心部分。
制度文化
人们在从事茶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如随着茶叶生产的发展,历代统治者不断加强其管理措施,称之为“茶政”,包括纳贡、税收、专卖、内销、外贸……等等。据《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早在周武王伐纣之时,巴蜀地区的“茶、蜜、灵龟……皆纳贡。”至唐以后贡茶(古代中国朝廷用茶)的份额越来越大,名目繁多。从唐代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开始,对茶叶征收赋税:“税天下茶(中国古代婚俗)、漆、竹、木,十取一。”(《旧唐书·食货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开始实行榷茶制,即实行茶叶专卖制(《旧唐书.文宗本纪》)宋代蔡京立茶引制,商人领引时交税,然后才能到指定地点取茶。自宋至清,为了控制对西北少数民族的茶叶供应,设茶马司,实行茶马贸易,以达到“以茶治边”的目的。对汉族地区的茶叶贸易也严加限制,多方盘剥。
物态文化
人们从事茶叶生产的活动方式和产品的总和,即有关茶叶的栽培、制造、加工、保存、化学成份及疗效研究……等等,也包括品茶时所使用的茶叶、水、茶具以及桌椅、茶室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品和建筑物。
结语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您真正学习并了解到齐山翠眉茶文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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